讓我們一起為今天內湖斷頸女童節哀,也為他們的家人祈禱,也希望不要在發生這樣的事情。
雖然茉莉還沒有小孩,不能體會這位媽媽有多痛心,但我想如果是跟我一起長大15歲的98被這樣殺害,我是絕對絕對不會放過那個犯人,我將心比心,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我的至親骨肉身上,我管你死不死刑,我就要你還我小孩,你還不出來,我不僅僅是要犯人死,我要他死的很痛苦,滿清十大酷刑都該用在這種人身上。
記得在茉莉大學四年級那年,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女士的廢死事件鬧的沸沸揚揚,當時茉莉無偏頗的開始去研究王清峰女士不願意執行死刑的那44個已定讞的死刑犯,他們犯的罪個個都是證據確著,而且罪行令人髮指,當時王清峰女士個人主張廢死,所以不願在位法務部長其間執行死刑,所謂在其位謀其政,既然台灣法律尚未廢除死刑,身為執法人員怎麼可以因為自己主張不執行死刑,他像個聖人般的當眾發表,先進國家都已經廢除死刑,台灣應該要跟世界接軌,她願意為死刑犯們下地獄。
我認為不危急人生自由性命的仇恨,可以不予理會,但如果講到犯罪殺人,茉莉支持的絕對不是儒家思想的"以德報怨",而是墨家思想"以牙還牙",墨子曰:夫愛人者,人必從而愛之,利人者,人必從而利之,惡人者,人必從而惡之,害人者人比從而害之。這樣才是公平的法治社會,否則罪大惡極,也不必死,天理何在。
說到19年前人人皆知的白曉燕命案,當時我才9歲,可是記憶猶新,誰能夠接受自己的親生骨肉,被剁小指,死前姦殺虐待,真的如果是發生在這些主張廢死的家人身上,真的可以接受嗎?我覺得一槍斃命這些死刑犯都已經輕饒了,如果我是白冰冰女士可以的話,我也要陳進興跟他的同黨體驗所有她對我女兒在死前做的所有事情。
茉莉今天很悲憤很生氣,雖然茉莉的言論很激進,但是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,將心比心,尊重別人,也尊重自己。
#mollymoda